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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人聚众赌博一审获刑,潜山法院判了

2019-05-24 10:04


5�23日,潜山市人民法院对吴某根等12人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。在庭审现场,被告人亲属、群众共80余人参与旁听。潜山市融媒体中心首次对该案宣判过程全程进行图文直播,该案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进行网络直播。截至发稿,市融媒体中心通过现场云进行的图文直播已达�7000余次浏览量。该案承办人在案件宣判后接受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采访,以案释法。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宣判,通过新媒体拓宽普法渠道,公开宣判、信息化技术手段直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公义,对净化社会风气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�

法院经审理查明:2018�6月,被告人吴某根和郝某清商定合伙开设赌场,由吴某根负责寻找赌博场地、提供赌博工具、安排赌场做事人员,郝某清负责掌握赌场开支。同�7�9月间,被告人吴某根伙同郝某清选择在我市天柱山镇、痘姆乡、黄铺镇多处偏僻农户作为赌博场地,纠集王某凤、聂某锋、熊某全、张某、黄某毛等人坐方成为股东,安排专人分工负责维护秩序、人员接送、把门望风等工作,并按日结算工资,邀集社会人员利用麻将筒子牌�“二八�”的方式进行赌博。赌场共分五股,吴某根、郝某清作为赌场组织者占一股,赌博时四方坐方人员各占一股。赌博过程中抽取红子渔利,除掉赌场开支由各股东均分。每次参赌人员十几人不等,非法获利共�12余万元�

法院认为,吴某根、郝某清�12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,共同开设赌场,已构成开设赌场罪,且系共同犯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应依法惩处�12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连续多次故意实施犯罪,是犯罪集囀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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